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办法(修订)
(2020年7月15日学院分学位委员会通过)
为严肃学术纪律,促进学术诚信,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保证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1、凡向我院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均需按照本办法规定,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入论文评审阶段。
2、学位论文应满足学校要求,于送审前一周内提交。学院对学位论文只进行一次学术不端检测。
3、论文检测范围为全文。
4、检测结果重复率和校内互检重复率(去除本人引用)均≤20%的学位论文,直接安排送审。
5、检测结果重复率或校内互检重复率>20%且≤30%的学位论文应进行修改,将每一重复率降至20%以内,并填写《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送审。若学院召开分学位委员会会议之前,学校二次论文检测重复率或校内互检重复率>20%,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
6、检测结果重复率或校内互检重复率(去除本人引用)>30%的学位论文不能送审,对学位论文实质性修改后,延至下次重新申请送审。
7、检测论文与双盲学位论文须保持一致。学位论文存在抄袭、造假、文字加工处理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不得送审。
8、学院由专人负责检测系统。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系统用户名/密码、检测过程、内容、结果等严格保密。
9、未尽事宜,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