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工通知〔2019〕18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学生
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中矿大学生字〔2017〕22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中矿大学生字〔2018〕39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1.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中规定的减免条件;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优先考虑。
二、减免额度
1.各学院(部)学费减免人数和减免金额由各学院酌情掌握,但学费减免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部)2019-2020学年应收取学费的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下达减免预算,各学院(部)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2.在实施中学生个人减免数额不低于600元,减免额度超过学费一半的,需学院(部)备注说明原因。
3.对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残疾本科学生,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减免。
三、注意事项
1.对只申请减免学费、未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考虑(建档立卡户、低保户、重灾区学生除外),但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学费减免的学生,各学院(部)需单独列出名单并说明详细原因,报学校审批;
2.各学院(部)在开展工作时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既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做到“应减尽减”,也要充分考虑学生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及其他各类资助金额,确保其所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和其他各类资助金额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限额,避免出现过度资助。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充分重视,统筹安排,认真执行。
2.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部)初审通过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报学院(部)留存。
3.学院(部)学费减免学生名单需经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及金额学院(部)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各学院(部)请予10月18日前,将按年级排序加盖学院(部)行政公章的文本档汇总名单和减免情况说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Excel电子文档(含1学号、2姓名、3班级、4减免金额、5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定档等级、备注(如特殊情况、残疾学生注明证件编号、残疾等级)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glzx@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6日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姓 名 |
| 学 号 |
| 建档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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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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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欠费金额 |
| 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 申请减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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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溪水行动走访”学生 | 是 否 | 在校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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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度获得的奖助学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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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及申请说明 | 家庭总人口 |
| 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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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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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用途及承诺)
学生签字: |
学院(部) 意 见 | 1.是否纳入学院“溪水行动”走访学生 是 否
2.同意减免金额(大写):
副书记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学院(部)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