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
(2022年2月28日教授委员会通过)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2020年7月15日,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从2020年12月授学位开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术论文写作和发表方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源期刊正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于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学位授予会之前3个月,在SCI/EI源刊、学校或学院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的正刊上,投稿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提供投稿论文和投稿证明。
3、在学校认定的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论文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或地下空间智能控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物联网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学科校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分学位委员会。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