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2023年6月修订)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

20236月修订)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202366日,经信息与控制类分委员会讨论决定,从20237月授学位开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术论文写作和发表方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源期刊正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于信息与控制类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学位授予会之前3个月,在SCI/EI源刊、学校或学院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的正刊上,投稿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提供投稿论文和投稿证明。

3.在学校认定的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论文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或地下空间智能控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物联网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矿山互联网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学科校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

本规定自202367日起开始执行,由信息与控制类分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凡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信息与控制类分学位委员会   

202366

 

扫一扫分享此页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