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及重点建设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科教/产教融合,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研字〔2022〕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及重点(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地建设申报
各单位可参照《2022年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工作通知》(点击查看),继续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申报。特别说明,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遴聘工作均须依托已登记备案的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
相关材料按学院汇总,纸质版请于5月31日17:00提交至行健楼A410房间,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
二、 重点建设基地遴选
(一) 遴选范围及申报名额
各学院2022年已登记备案的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及符合条件的本年度拟申请新建的基地均可申报。
双一流学科群/A档学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3个,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 遴选原则
1. 优先遴选面向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的研究生科教/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
2. 优先遴选面向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江苏省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尤其是依托集萃体系内单位建设的联合培养基地。
3. 优先遴选与我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共建的综合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及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稳定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研究生海外联合培养基地。
(三) 遴选条件
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重点建设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基地应已形成稳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培养过一定数量的研究生,牵头申报学院和合作单位之间已具备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基础。
2. 基地所依托的相关学科专业,应有一定规模的在学研究生规模且能正常开展招生。
3. 基地应具备联合培养所需的“行业/产业导师”队伍,且在导师数量、指导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依托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符合申报单位对校外导师的一般选聘要求。
4. 基地应在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或执业能力等方面满足和匹配依托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需要。
5. 基地为研究生联合培养提供相应的教学、工作、生活、学习等所需的基本条件,为参加联培的研究生提供的生活津贴一般不低于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基本标准(博士不低于2000元/月,硕士不低于1000元/月)。
6. 基地应具备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条件,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可以保障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 遴选程序
1. 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对照遴选原则、范围及条件,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并提交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基地,在本年度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并在建设期内视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
(五) 结果运用
重点建设基地建设坚持动态调整,注重持续建设。建设期2年,有效期为5年。遴选出的重点建设基地将由学校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重点建设基地建设成效将作为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参考指标。建设期结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重点建设基地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基地将授予“重点示范基地”称号,并自动进入下一轮重点建设周期;考核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取消重点建设。
三、 其他
联系人:陈致衡、丁淮
联系电话:83590306 83590337
工作邮箱:chenzh@cumt.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5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重点建设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