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与人才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十四五”期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矿业大学共建“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协议要求和集萃学院首届理事会会议共识,充分发挥双方优质教育资源和产业创新资源,共同开展“2023年集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研究范围与指南
本次项目申报设“集萃学院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重大项目1项,由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负责(不设研究经费),下设重点、面上两类项目。拟立项资助项目的研究方向以及各类项目的资助数量、期限、额度与结题考核要求等具体参见《2023年集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课题指南》(附件1)。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项目第一申请人应是中国矿业大学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公示、批准立项等程序进行。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附件4)。
五、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按照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矿业大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 项目签订立项合同书后,设立专项账户,根据年度计划划拨经费。
3.项目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经费预算方案进行,项目经费不得超支。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2023年集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文件(申请书一式三份,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书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主持人姓名-选题编号-项目名称”,单位统一汇总提交)。
2.《2023年集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3.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0日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按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A410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dinghuai@cumt.edu.cn。联系人:陈致衡、丁淮,电话0516-83590339、0516-83590337。
附件:
1:2023年集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课题指南
2:2023年集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请书
3:2023年集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4: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中国矿业大学
二〇二三年一月